3、学术科研能力
申报工程师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学术科研成果须符合第 1-6 条的其中 1 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或获得省级以上行业学会科技奖二等奖以上;
(2)获得省(部)级设计奖、工程奖,或获得市(厅)级行业管理奖;
(3)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4)作为参与者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作为参与者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新型实用专利、 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5)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1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6)参编 1 部以上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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