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历资历
序号 | 学历层次 | 专业要求 | 专业年限 | 评审方式 | 技术资格 |
1 | 专科 | 土地管理及相近专业类 | 7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 4 年以上 |
2 | 本科 | 5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 4 年以上 | |
3 | 双学士学位 | 3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 3 年以上 | |
4 | 硕士 | 3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 3 年以上 | |
5 | 3 | 考核评审确认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 | ||
6 | 博士研究生 |
| 考核评审确认 | 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
2、专业理论知识
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市(厅)级学术会议上宣读、发表、交流论文。
3、专业技术应用
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作为技术骨干,有参与区域性或大型项目的全过程,或主持过中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2)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的单项工程或专项技术方法的设计、实施和报告编写,按期完成任务,成绩优良者;
(3)在本单位的技术工作中能独立负责和解决较大技术难题,在推广科技项目的实施中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组织制定本地区的业务发展规划或单项工程、技术方法的设计和实施;
(5)工作善于创新,从实际出发,能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经验。
4、学术科研能力
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省(部)级土地领域科技或工 程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或相
应级别其他奖励;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土地科技、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奖励;
(3)主持或组织的市(厅)级土地管理、土地科技、工程项目获市(厅)级奖励;
(4)主持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土地规划、土地调查、土 地评价、土地整治等科技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质量良好
以上,取得较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2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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