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历资历

序号

学历层次

专业要求

专业年限

评审方式

技术资格

1

本科

土地管理及相近专业类

10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2

硕士

8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3

博士研究生

2

考核评审确认

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2 年以上

 

2、专业理论知识

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应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本人独立撰写的章节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国际性或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上发表、宣读论文1 篇以上,或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宣读论文2篇以上;

(4)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编写者之一;

(5) 负责撰写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定的市(厅)级以上重大 土地科技或工程项目技术设计、实施方案、技术总结、质检报告3份以上。


3、专业技术应用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有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国家级、省(部)级或主持市、州  (厅)级重大土地科研或为土地资源提供技术支持的业务项目(包 括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整治规划设计、土地生态 修复规划设计、土地利用评价、国土调查与监测、土地价格评估与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土地利用与管理政策研究、土地信 息、土地标准制定与技术咨询服务等)的方案编制与实施及成果报告编写全过程的经历,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2)在指导和组织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和实施过

程中,能够解决复杂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3)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取得较好成果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4)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写或制定本行业规章制度、实施条例、管理规范或技术标准;

(5)工作善于创新,能够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经验,出色完成任务;

(6)有参与评审、鉴定重点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4、学术科研能力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技奖;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或相应级别的其他奖励;

(3)获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获得市(厅)级科技一 等奖2项以上,或二等奖3项以上;

(4)主持土地领域科研项目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定,其 项目设计水平先进,按期完成,质量优良,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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