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历资历
序号 | 学历层次 | 专业要求 | 专业年限 | 评审方式 | 技术资格 |
1 | 本科 | 理工类或林业相关专业 | 10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
2 | 硕士 | 8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 |
3 | 博士研究生 | 2 | 考核评审确认 | 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2 年以上 |
2、专业技术应用
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专业工作经 验,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专业知识、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 规范;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施工 建设、生产运行等工作方案,能够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担任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负责林木良种繁育、森林培育、科技推广、调查规划、 勘察设计等技术工作3项,完成相关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并验收合格;
(2)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展县级及以上林业专业调查3次,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参加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技术工作3项(其中主持1项),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4)作为技术负责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技术工作3项;
(5)参加林产品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应用工作2项,并产生显著效益;
(6)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审定林木良种(新品种授权)2个,或1项行业标准或2项地方标准并颁布实施;
(7)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科技成果被列入省(部)级科技 成果推广储备库,或负责完成的林业调查、规划咨询等成果被同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8)作为“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等开展林业科技服务,通过相关部门考核,并完成技术服务,人员培训1000人次以上。
3、学术科研能力
申报高级工程师,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中第(1) - (3)条中的其中1条和第(4)条:
(1)国家级科技奖的主要完成者(有效名次,下同),或省 (部)级科技奖(含勘察设计奖、优秀咨询成果奖)三等奖及以 上,或市(厅)级科技奖(含勘察设计奖、优秀咨询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县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 成人获市(厅)级科技奖(含勘察设计奖、优秀咨询成果奖)三等奖;
(2)参加林业工程规划咨询、勘察设计、评估、软件开发、 数据库建设等项目5项,并在大中型项目中担任1项项目负责人 或专业技术负责人,或在小型项目中担任2项项目负责人或专业
技术负责人;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4)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 篇(其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或公开出版专著或译著(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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