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高级、中级、初级的资格,不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直接认可其具备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1、 学历资历
序号 | 学历层次 | 专业要求 | 专业年限 | 评审方式 | 技术资格 |
1 | 专科 | 理工类 | 7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或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
2 | 本科 | 5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或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 |
3 | 双学士学位 | 3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3年以上; 或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 |
4 | 硕士 | 3 | 认定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认定 | |
5 | 博士研究生 |
| 考核评审确认 | 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
2、专业资历与能力
(1)研究开发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市(厅)级以上立项的研究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过本部门、本单位自立项目;
②市(厅)级以上重点研究项目中的子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③从事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④具备本学科某一领域独立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研究课题和调研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
⑤具备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综合整理研究成果资料、撰写解决复杂问题的技术报告的能力。
(2)生产工艺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备参加市(厅)级以上项目、或参与本部门、本单位项目的生产和研制能力,并且任该项目的子项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②能独立解决生产工艺中较难的技术问题及其它相关的技术问题;
③参与过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或者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④能在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先进成套(单机)设备的安装、调试,取得较好成绩。
(3)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能参与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标准、规章制度,其中被采纳或付诸实施的不少于2项;
②具备较强的技术管理组织指导能力和业务活动公关能力;
③能参与实施规范的项目管理、信息技术服务规划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④初步具备技术经济评价及市场分析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3、业绩与成果
(1)研究开发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②获得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5),发明专利(排名前7);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排名前2);
③取得过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被市(厅)级专业主管部门列为推广项目;
④组织实施规划、咨询、生产、设计施工等项目,得到批准实施或验收合格。
(2)生产工艺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②获得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5)、发明专利(排名前7),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排名前2);
③在完成科研成果或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为商品生产的过程中,解决过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④参与过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或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工艺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3)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②获得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5),发明专利(排名前7);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排名前2);
③在主持或作为核心骨干参与中、小型项目中,能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④在工程项目中任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3项以上小型工程或相当规模的施工项目;或负责组织施工的工程2项以上,通过市(厅)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达到良好标准;
⑤技术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荣誉称号。
4、专业论文、著作
(1)研究开发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正式出版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②在行业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行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③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本部门、本单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编写;
④撰写过有一定社会影响或良好经济效益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问题解决方案、工程实验、标准规范、行业工法等。
(2)生产工艺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正式出版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②在行业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行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③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本部门、本单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编写;
④撰写过有一定社会影响或良好经济效益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问题解决方案、工程实验、标准规范制定、行业工法等。
(3)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正式出版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②在行业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行业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③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或本部门、本单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编写;
④撰写过有一定社会影响或良好经济效益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问题解决方案、工程实验、标准规范、行业工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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