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资历与能力(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开发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研究工作的能力,作为核心骨干参与过省(部)级重点科研任务、重点工程项目,或担任过市(厅)级重点研究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②能够根据本部门、本单位需要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设计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得到同行专家或有关部门认可;

③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2项以上;

④主持市(厅)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负责的本部门、本单位科研项目2项以上,有较高的应用开发价值,经推广应用取得了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⑤具备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和指导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并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或本部门、本单位自立项目。

 

(2)生产工艺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作为核心骨干参与重大系列产品的装备研制、工艺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工作,或作为核心骨干参与过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工作;

②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工艺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③能解决生产工艺中的重大、关键、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并能解决与其它专业相关的技术问题;

④在引进新资源、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或在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方面,能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⑤在突破关键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在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中发挥了较强作用。

 

(3)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电子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宏观管理、战略管理、统筹协调能力;

②能承担软科学研究和重大技术项目的质量监督、控制;作为核心骨干参与制定国家或本地区、本级政府或本部门的信息化长远发展规划、推动本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③基本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能力;

④有丰富的技术管理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技术管理组织指导能力、系统规划与管理能力、运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⑤具备一定的技术经济评价及市场分析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3、业绩与成果(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开发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②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获得者,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前4),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2),或2项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③获得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专利(排名前3);或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排名前2);

④科研成果应用于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科研成果被省(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列为推广项目,经鉴定(验收)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研究项目。

 

(2)生产工艺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②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获得者,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前4),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2),或2项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③获得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专利(排名前3);或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排名前2);

④在研究成果或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为商品生产的过程中,解决过复杂工艺技术问题,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负责完成先进成套(单机)设备、生产线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改造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负责过大型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工艺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3)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

②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获得者,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前4),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2),或2项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③作为核心骨干参与省市重大项目体系的规划、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工作,或主持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项目的规划、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工作;

④获得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专利(排名前3);或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排名前2);

⑤作为核心骨干参与高新技术、重大工程项目和现代化管理方法实施,且作为核心骨干参与组织、监管的项目受到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推广应用中取得较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持(主审)过本部门、本单位科研课题、自立项目的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评估和鉴定工作;

⑥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奖励。


4、专业论文、著作(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开发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公开出版过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有学术价值专著或译著;

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学术会上宣读或交流1篇以上论文;

③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1作者不少于1篇);

④参与编写国家、地方、行业、团体、企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规范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或主持编写本单位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规范2项以上;

⑤参与编写完成2项以上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工程设计方案等,或主持编写完成本单位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工程设计方案。

 

(2) 生产工艺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公开出版过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有学术价值专著或译著;

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学术会上宣读或交流1篇以上论文;

③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1作者不少于1篇);

④参与编写国家、地方、行业、团体、企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规范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或主持编写本单位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规范2项以上;

⑤参与编写完成2项以上省市级重点工艺项目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工艺设计方案等,或主持编写完成本单位重点工艺项目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工艺设计方案。

 

(3)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①公开出版过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有学术价值专著或译著;

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学术会上宣读或交流1篇以上论文;

③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1作者不少于1篇);

④参与编写国家、地方、行业、团体、企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规范2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或主持编写本单位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规范2项以上;

⑤参与编写完成2项以上省市级重点项目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等,或主持编写完成本单位重点项目的项目报告、技术报告、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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