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历资历
序号 | 学历层次 | 专业要求 | 专业年限 | 评审方式 | 技术资格 |
1 | 本科 | 理工类 | 15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 5 年以上 |
2 | 硕士 | 13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3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 5 年以上 | |
3 | 博士研究生 | 7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 5 年以上 |
2、业务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很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单独完成选题策划、数字编辑加工、技术审核把关、技术鉴定和运营维护发布能力。
(3)具有完成本单位技术培训和技术论证工作的能力。
(4)被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从事制作播出工程技术人员: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复杂的技术工艺设计及技术革新和改造、科研、生产、试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融合媒体信息技术平台的整体构架设计、标准制定、开发测试工作及支撑环境维护、数据维护及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③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值机、独立处理异常情况、排除疑难故障等实践经验。
④负责制定过各类节目的制作流程、数字编辑加工或传输,组织调度完成过大型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⑤提出新成果,并取得很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
⑥指导进行过系统调整和节目技术质量的监控工作。
从事无线覆盖工程技术人员: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广播电视覆盖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工艺设计及技术革新和改造、科研、生产、试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②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值机、独立处理异常情况、排除疑难故障等实践经验。
③管理过台、站的技术工作,担任台、站技术主管 5 年以上并成绩显著。
④主持过大型广播电视设施工程(或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全过程。
⑤提出创新成果,并取得很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
从事网络传输工程技术人员: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广播电视信号和数据网络技术系统中较复杂的技术工艺设计及技术革新和改造、科研、生产、试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②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大型节目平台或网络信息系统的规划、技术方案制定、设备选型、建设施工、检测调试的全过程。
③作为项目负责人,维护大型节目平台或网络信息系统,符合标准安全运行 5 年以上。
④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值机、独立处理异常情况、排除疑难故障等实践经验。
⑤提出创新成果,并取得很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
从事网络视听工程技术人员:
①主持或作为负责人完成过复杂的视听节目设备或平台的科研、设计、技术改造的全过程。
②主持或作为负责人完成过技术难度较大的系统平台或设备的改造、维护、大修、调试、检测等工作。
③独立解决过平台或设备系统工艺流程中技术难度较高的工艺技术问题。
④主持制定、修订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已颁布实施。
⑤提出创新成果,并取得很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平台规划、架构、研发,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
3、专业技术成果
专业技术成果符合下列中的 3 条(其中须具备(1)(2)(3)(4)中的一条):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1 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2 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科技创新奖、节目质量奖一等奖 2 次。
(2)参加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能手选拔赛并获得前2 名,或在两个以上专业的技术能手竞赛中均获得前 6 名,或在三个不同专业的技术能手竞赛中均获得前 8 名。
(3)作为主创人员,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网络视听作品大赛中取得项目扶持。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颁布实施。
(5)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6)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科研项目,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7)在全国性重大安全播出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嘉奖。
(8)在设备维护、检修、测试工作中,独立撰写的有实用价值的经验总结、技术报告,编写的设备维护、测试方法、操作规程、故障排除方法,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并被推广。
(9)提出 2 项以上科技新建议,经实践检验,认为对科技进步、生产实际、行业发展、技术改进有重要促进作用,经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并被推广。
(10)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 l 项大型工程建设、设备生产、设备安装项目,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搭建、研发,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11)在县级广播电视基层单位或国家级艰苦台站工作期间,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 3 次以上大型转播信号控制、分配、传送活动的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工作,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过 3次以上系统设备整体维护和调整测试工作,或组织指导过 3 次以上系统或设备的大修工作。
(12)完成 2 项以上重大技术系统设备的维修、改造,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13)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选聘为培训讲师,进行重大行业性新技术推广授课,并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及教案、课件等,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14)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1 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本人撰写 3 万字),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字数不少于 5000 字),或主编本专业教材或各类技术手册,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并已被推广应用。在县级以下广播电视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满 15 年以上,答辩成绩优秀者,业绩与成果在评审时,所获奖项适用业绩成果第(1)条的,可降低一个等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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