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历资历

序号

学历层次

专业要求

专业年限

评审方式

技术资格

1

专科

理工类、医药类

7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 4 年以上

2

本科

5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 4 年以上

3

双学士学位

3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 3 年以上

4

硕士

3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 3 年以上

5

3

认定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经考核认定

6

博士研究生

 

 

认定

当年内经考核认定

 

2、 专业理论知识

申报工程师,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至少 1 篇;

2)药品检查员每年参加省级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 5 次以上。


3、专业技术应用

申报工程师,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参加过中小型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生产项目或基建、技改项目的工程设计和实施工作;

2)能独立解决设计、科研、开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营销、管理等工作中的较复杂问题。撰写、修改、完善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3)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设计、科研、开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药品检查员参与完成省级药品技术规范、指导原则、检查指南或管理办法等起草编制 1 项以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发布实施(附证明材料)。


4、日常履职表现

申报工程师,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具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2)药品检查员参与制定检查方案,承担与能力相适应的现场检查任务,参与撰写检查报告;参与技术文件编写;参与检查相关课题研究等。


5、学术科研能力

申报工程师,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排名前6);

2)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 1 项以上,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参加编写标准、规划和管理办法;

4)在设计、科研、开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营销、管理工作中,能编写出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

(5)药品检查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 1 次以上,并由行政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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