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历资历

序号

学历层次

专业要求

专业年限

评审方式

技术资格

1

本科

10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2

硕士

8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3

博士研究生

2

考核评审确认

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2 年以上


2、 业绩条件

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水产工 程师、高级农机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1-7中的3 条;县级以下或边远山区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申报者,须具备下列条件1-10中的3条:

 

(1)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的主要完成者,或市(厅) 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县级以下申报者,取得市(厅)、县级科技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2)主持省级以上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或市州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成果登记)。县级以下申报者,主持本级立项或参加上级下达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并取得显著效益(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成果登记)。

(3)在正式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论文2篇 以上(第1、第2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论坛)交流本 专业论文3篇以上。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但发表 论文不得少于1篇。县级以下申报者,撰写规范的项目实施(技术) 方案(可行性报告)、试验总结、调研报告、生产技术意见等不少于2篇。

(4)主持编写并公开出版专著、译著1部以上(5万字以上),或合编专著2部(8万字以上)。

(5)主持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主要完成者)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前5名),并正式公布实施。

(6)获得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前5名)或新型实用专利(前3名)。

(7)编写水平较高、适用性较强的技术培训教材(讲义)(5 万字以上);或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1 万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案例分析报告或科研成果、技术推广分析文章。县级以下申报者,编写培训教材(讲义)累计在2万字以上。

(8)主持或为主参加制定本辖区农业生产发展(技术推广) 规划(计划),或针对当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取得明显效果;或主持组织相关农情调研,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9)负责或组织当地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引进、试验、 示范、推广,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成果登记)。

(10)负责或组织当地农业技术普及培训工作,培养指导专业 技术人员3人以上,或开展面向基层生产一线的技术培训、咨询活动(累计500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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