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历资历

序号

学历层次

专业要求

专业年限

评审方式

技术资格

1

本科

15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 5 年以上

2

硕士

13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3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 5 年以上

3

博士研究生

7

考核评审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 5 年以上


2、专业技术应用

申报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很高的研究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根据国家或我省或本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选定研究课题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能创造性地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基础理论研究申报者,侧重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够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或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 域,创造性地解决学术问题,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促进学科的发展;或能够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影响因子的研究论文。

 

应用技术研究、研究开发及其服务、其它科技服务申报者,侧重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 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 获得突出效益;或具备很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上,提出有价值的新 思路、新方法;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行业(地方)技术标 准、规程、规范,并颁布实施。

 

科技咨询服务申报者,侧重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在咨询研究的理论方面取得 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能够主持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技术咨询(研究)报告,并被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采纳认可。


3、学术科研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两项内容

 

1)取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2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 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5 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少于 3 篇,且核心期刊不少于 1 篇);或 在 SCI、EI 或 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需附检 索报告);或在正式专业国际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2 篇 以上(需附会议及论文原件证明)。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其中发表论文不 得少于 2 篇(第一作者)、交流论文在 2 篇以上;

②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 1 部以上(8 万字以上);或合编 专著 2 部以上(本人撰写 8 万字以上);

③主持过 3 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研究(调研)报告、工作改革方案、重大专业活动策划执行 方案、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事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报告等撰写工作,并至少 2 项被本级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采纳认可(需单位主管部 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条款仅适用于科技服务专业)。

 

2)取得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①国家科技奖的获得者;或省部级科技奖(含国家级行业、专业协会或学会专业技术类奖) 一等奖的获得者;或省部级科技奖(含国家级行业、专业协会或学会专业技术类奖)二等奖 的前 3 名;或 2 项省部级科技奖(含国家级行业、专业协会或学会专业技术类奖)三等奖的 前 2 名;或个人取得国家级表彰;

②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含副省级市政府)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1 项以上,项 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③作为第一编制人编写 1 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 2 项以上与本 专业有关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正式公布实施;

④科研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进入中试熟化或规模化生产阶段,转化后产品创造的 营业收入 5 年累计达到 1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成果初次转化 5 件以上且累计交易额 1000 万元以上。(需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入账银行回 单原件、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转化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⑤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在战略性新兴领域内取得前瞻性的原创成果、或解决重点优势领 域关键性技术难题、或攻克制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瓶颈,负责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 新工艺在全省范围内得以推广应用,主持承担横向课题经费 5 年累计达到 1000 万元以上(需 提供单位财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⑥承办市(厅)级以上各类创业辅导、融资协调、管理咨询、经营策划等创业孵化活动 3 场(次)以上,且在本区域内促成 10 家以上初创型在孵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促成 初创型在孵企业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 1 亿元以上(以上事项完成人数不超过 3 人, 需提供与本人直接相关的证明、投资协议或股权变更书、到账凭证等相关材料);

⑦主持的技术转移服务项目不少于 25 项,促成的技术交易额不少于 1000 万元(需提供与企 业或高校院所等被服务方签订的服务项目协议及过程文档、转让或受让方与被服务方的技术 合同、本人主持的技术转移项目策划证明、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⑧作为主要策划人(排名前 3)组织策划开展市(厅)级以上大型科普活动或重要科普国际 会议 3 次以上,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作为专职科学普及传播人员,承担市(厅)级以上科 学传播活动的教育、培训、交流、讲解等任务 5 次以上,在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方面做出重 要贡献;

⑨主持过国家级科技会展项目 1 次以上;或主持过省部级科技会展项目(展览面积 5000 ㎡ 以上)3 次以上;或主持过 5 次以上国际对接洽谈项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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