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历资历
序号 | 学历层次 | 专业要求 | 专业年限 | 评审方式 | 技术资格 |
1 | 本科 | 无 | 10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
2 | 硕士 | 8 | 考核评审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 |
3 | 博士研究生 | 2 | 考核评审确认 | 取得并被聘任工程师 2 年以上 |
2、专业技术应用
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根 据国家或我省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熟悉和精通本专业的业务规范、工作标准,能正确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高社会经济效益。
基础理论研究申报者,侧重能够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能够独立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
应用技术研究、研究开发及其服务、其它科技服务申报者,侧重作为技术骨干能够取得具有 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成果、技术推广成效等;或具备 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上,提出有一定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或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行业 (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颁布实施。
科技咨询服务申报者,侧重在科技咨询和战略政策研究方面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 能够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参与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咨询(研究)报告,并被 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采纳认可。
3、学术科研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两项内容)
(1)取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4 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少于 2 篇,且核心期刊不少于 1 篇);或 在 SCI、EI 或 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二作者,需附检索报告);或在正式专业国际学术会议(论坛)上交流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 的论文 1 篇以上(需附会议及论文原件证明)。发表论文与学术交流论文可合并计算,但发表论文不得少于 2 篇(第一作者)、交流论文在 1 篇以上;
②主持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 1 部以上(5 万字以上);或合编专著 2 部以上(本人撰写 5 万字以上);
③主持或参与(排名前 3)过 2 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研究(调研)报告、工作改革方案、重大专业活动策划执行方案、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事业发展规划、技术咨询报告等撰写工作,并至少 1 项被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采纳认 可(需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条款仅适用于科技服务专业)。
(2)取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①省部级科技奖(含国家级行业、专业协会或学会专业技术类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或 2 项省部级科技奖(含国家级行业、专业协会或学会专业技术类奖)三等奖的获得者;或个人取得省部级表彰;
②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含副省级市政府)重大(重点)科研项目,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主持省部级(含副省级市政府)科研项目 2 项以上,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③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参与起草、修订 1 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或作为第一编制人编写 1 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正式公布实施;
④科研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进入中试熟化或规模化生产阶段,转化后产品创造的营业收入 5 年累计达到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成果初次转化 5 件以上且交易额 500 万元 以上(需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入账银行回单原件、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转化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⑤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在战略性新兴领域内取得前瞻性的原创成果、或解决重点优势领域关键性技术难题、或攻克制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瓶颈,负责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 新工艺在全省范围内得以推广应用,主持承担横向课题经费 5 年累计达到 500 万元以上(需 提供单位财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⑥承办市(厅)级以上各类创业辅导、融资协调、管理咨询、经营策划等创业孵化活动 2 场(次)以上,且在本区域内促成 8 家以上初创型在孵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促成初 创型在孵企业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 5000 万元以上(以上事项完成人数不超过 3 人, 需提供与本人直接相关的证明、投资协议或股权变更书、到账凭证等相关材料);
⑦主持的技术转移服务项目不少于 15 项,促成的技术交易额不少于 500 万元(需提供与企 业或高校院所等被服务方签订的服务项目协议及过程文档、转让或受让方与被服务方的技术 合同、本人主持的技术转移项目策划证明、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⑧作为主要策划人(排名前 3),组织策划开展市(厅)级以上大型科普活动或重要科普国 际会议 2 次以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或作为专职科学普及传播人员,承担市(厅)级以上科学传播活动的教育、培训、交流、讲解等任务 3 次以上,在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⑨主持过省部级科技会展项目(展览面积 5000 ㎡以上)1 次以上;或主持过 3 次以上国际对接洽谈项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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